关于表彰2023年长兴县“新时代好少年” 决定公示
发布时间:2023/5/20 10:30:44] 点击: 0

1、根据团县委发布的《团长联〔2023〕10号 关于表彰2023年长兴县“新时代好少年”的决定》文件要求,经各校团委、大队部推荐,材料审核,组委会评审,决定授予卢思羽等50位同学2023年长兴县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荣誉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

2.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,共5个工作日。

3.如有疑问,请于5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长兴县少工委办公室反馈,并签署真实姓名。

4.联系人:黄赞,联系地址:长兴县行政中心A座413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72-6033254。


团长联〔2023〕号 关于表彰2023年长兴县“新时代好少年”的决定.docx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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