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桥镇团委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
发布时间:2018/6/15 16:28:58] 点击: 0

法制教育和宣传教育是幼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6月15日,洪桥镇团委联合洪桥镇中心幼儿园、派出所开展了法制安全宣传活动

通过观看法制方面录像,通过简单、易懂的事例,孩子们懂得了"四防",即:防火--严禁玩火,禁止把火源带入幼儿园,杜绝火灾事故发生,一旦遭遇火灾,要运用正确的逃生方法;防水 --严禁私自下水,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,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,要马上就近找大人求救,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;防盗--独自在家,要锁好门关好窗,如果有人敲门。千万不可盲目开门,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,如果是陌生人,不应开门;防自身安全--自觉遵守公共秩序、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规定,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、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通过观看宣传栏孩子们知道了要遵纪守法,遵守交通规则,遇事冷静,做事多想想后果,做到三思而行。学会求助他人,学会躲避风险,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通过游戏记住了:119火警电话、110报警电话、120急救电话,知道了如果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,但千万不能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。

此活动的开展,让幼儿掌握了很多自我保护的常识,培养了孩子从小遵纪守法的好品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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