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新增县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3/1/24 11:35:01] 点击: 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新增县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

各直属团组织、有关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:

2011年以来,全县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,以青年文明号“服务群众、服务企业”为重点,抓拓展、抓创新、抓规范,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,经过各县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积极努力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,取得了显著的人才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,经过对各行业申报创建单位的严格考核,共青团长兴县委决定命名长兴顾渚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3青年集体为2011年度长兴县县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

希望获得县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光荣称号的青年集体要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扎实工作,以创新的服务方式创造优质服务水平,为深化我县青年文明号活动做出更大的贡献。各争创集体要以先进为榜样,立足岗位,扎实工作,积极进取,为加快奋力开创“太湖望县、锦绣长兴”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。

附件:2011年度新增县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
共青团长兴县委

二○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

附件:

2011年度新增县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
(共13家)

长兴县顾渚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
长兴金钉子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
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槐坎支行

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虹星桥支行

长兴县建设局行政许可科

长兴县路灯管理处雉城维修所

长兴县市政环境监察中队

浙江长兴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销中心

长兴青少年宫幼教部

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兴现场办公室

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

长兴维多利亚酒店

长兴县城市管理大队李家巷中队

主题词: 青年文明号  命名  决定

抄送:县委、县政府、团市委

共青团长兴县委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3年1月24日印发

3: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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