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| 组织机构 | 品牌工程 | 学习园地 | 长兴团史 | 网上团校 | 专题工作 | 阳光党务 | 团情风采 今天是:
 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系统 > 部门管理 > 乡镇团委 > 夹浦镇团委 > 正文
夹浦镇团委三项措施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
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11-12-21 13:15:39

今年以来,夹浦镇团委积极探索研究家庭、学校、行政村三结合的工作体系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,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。

   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。利用重大活动、事件和节庆日的有利契机,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,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、时代精神教育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、法制意识、责任意识和社会意识,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
   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。在中小学校,普遍开设法制课,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;在全镇积极利用各类教育文化资源和活动场所,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健身活动;在家庭,广泛普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教知识,提高家长素质,增强防范意识。组织在校青少年在寒暑假、双休日、志愿者服务日参加帮助照顾孤寡老人、清理社区公共场所垃圾等各类实践活动,使青少年主动参与社区管理,了解社区工作,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。

    三是强化组织培育。着力巩固农村、企业、学校、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,坚持以党建带团建,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、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。不断扩大预青工作网络对青少年的有效影响和广泛覆盖。
·上一篇文章:
·下一篇文章:
共青团长兴县委 版权所有 2009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!
办公室:(0572)6023227 Fax:6033254  团县委信息中心:0572-6032849
技术支持:三奇网络 浙ICP备06041519号